在毒害性食品酿成
犯罪行为后,对于已构成
犯罪既遂者,地方
司法机关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第一,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涉嫌本
罪名的被告人,若已完成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将依法分别对其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与
罚金的惩处;
第二,当该犯罪行为对
公共安全形成严重威胁,或者对人体健康带来极大伤害时,犯嫌人需面临5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的严厉惩罚;
第三,若造成人员死亡等极为恶劣的后果,或
犯罪情节达到极致严重程度,被告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以及没收
个人财产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