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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在毒害性食品酿成犯罪行为后,对于已构成犯罪既遂者,地方司法机关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第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嫌本罪名的被告人,若已完成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将依法分别对其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的惩处;
第二,当该犯罪行为对公共安全形成严重威胁,或者对人体健康带来极大伤害时,犯嫌人需面临5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的严厉惩罚;
第三,若造成人员死亡等极为恶劣的后果,或犯罪情节达到极致严重程度,被告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以及没收个人财产的法律责任。《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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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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