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骑电动自行车发生
逆向行驶而与同样是骑电动自行车的人相撞,尽管未能产生任何
人员伤亡,但双方
当事人对于事故发生的事实以及成因均无异议时,则可以即时撤离现场,恢复正常的交通运行秩序,然后自行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相关的
损害赔偿问题。
然而,倘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就应该尽快
报警以寻求进一步的处理途径。
但在另一个情况下,如果该事故已经导致了
人身伤害或伤亡事件,当事人应该马上进行伤员抢救工作,同时务必也应迅速将这一情况上报给正在执行任务的交通警务人员或是直接向负责交通管理事务的公安机关进行
报案和通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