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对于
恶意诽谤商业信誉,如果已经达到既遂程度,将予以如下
法律制裁:
行为人罔顾真实性,蓄意捏造并传播
虚假事实,从而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使他人承受重大损害或其他恶劣情节者,将被视为侵犯商业信誉罪,将面临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
罚金刑或者单独适用罚金。
而在涉及到
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将会对该单位施加重罚,并
处罚款,同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以及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标准进行判决。《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