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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担保期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详细规定如下:
1.对于屋面防水工程以及屋内具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及外墙墙体防渗漏工程,其保修期限设定为五年;
2.对于提供冬季采暖及夏季制冷服务的供热与供冷系统,其保修期限设定为两个采暖周期或是供冷周期;
3.针对电气线路布置、给水排水管道布设以及各类设备安装等相关环节,其保修期限设定为两年;
4.而针对室内装修工程,其保修期限也被设定为两年时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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