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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不解押过户如何实现

抵押权尚未解除的情况下,仍允许转让抵押财产。
对此,依据法律规定,抵押人有义务及时通知抵押权人相关转移事宜。
然而,如果抵押权人能够提供确凿证据以证明该抵押财产的转让可能对其抵押权益造成威胁,则有权要求抵押人将转让所获收益在事前全部偿还债务或支付到指定处进行存储(即提存)。
在此情况下,转让的总价格若超出了债权人的债权数额,剩下的部分便归属于抵押人所有;
倘若转让的总价仍然不足以覆盖债权人的债权数额,那么剩余部分仍需由债务人负责清偿。《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最新修订:20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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