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制度明确规定,若父母生前所负之债,并未规定子女须承担其清偿义务。然而,此例外情形仅限于父母财产之
继承,即子女如接受父母财产之
继承权,亦随之承担父母的
债务。换言之,除特殊情形之外(即继承财产),子女并无义务为父母的债务负责清偿。例如,若甲父亲母亲仍在世,甲必须确保自身没有义务承担其父母的债务;但若甲父母不幸离世,而甲又继承了父母留下的财产,那么此时此刻,作为
财产继承人的甲便有义务对其继承的部分财产范围内的父母债务进行合理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
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