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众哄抢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该
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一般主体,也就是除了特定身份人员之外的任何公民都可能构成本罪;
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需要被告人具备明显的故意心态,并且其恶意意图在于通过聚众哄抢的方式获得不正当的公私财物所有权;
再次,本罪的客体要素必须是被侵害的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这一点尤为重要;
最后,在具体的客观行为上,本罪通常都会表现为多人共同参与的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的恶劣行径,且犯罪额会达到一定标准之上,
情节严重者才可入刑判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