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55条中详细规定了以下内容:当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过程中有欺骗行为时,应该根据
消费者的需求增加
赔偿消费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具体增加赔偿的金额以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为准;
若增加
赔偿金的数额不足五百元人民币时,应将其增加至五百元。
如果法律中有另行规定的例外情况,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若经营者明显知道商品或服务存在瑕疵却依然提供给消费者,由此导致消费者或其他受害者死亡或健康严重受损的情况下,受害方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本
法规第49条、第51条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赔偿损失,并且还可以要求获得损失两倍以内的
惩罚性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