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违约责任是否被界定为
共同债务,需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若
债务虽系由一方
当事人个人名下产生,然而此等债务实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则该等债务可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
在此种情形下,
债权人可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向配偶中任何一方主张债权义务,且此类诉求应被自动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
另一方面,若夫妻一方有足够
证据证明债权人与
债务人已明确约定债务为个人承担,或是能够证明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内所得财产作出了明确的归属划分,那么夫或妻一方向外欠付的债务,在符合第三者知晓并理解此种协议的情况下,则应由夫或妻一方以其所有财产予以偿还,而不得作为共同
债务处理,也无法允许此等债务纳入集体
诉讼程序之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