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并不存在自动
解除婚姻关系的规定。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双方达成自愿的
离婚协议;
或由任何一方直接向当地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夫妇双方长期处于
分居状态,例如长达十年甚至二十年,也无法自动导致离婚。
这种所谓的“分居一段时间后自动离婚”实际上是对相关法律条款的错误理解。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且经过调解仍无果,则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此时可向对方所在地或其
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
民法院提交
离婚诉状,请求依法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