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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多久?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涉及到的关于扒窃、收购及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具有两级分阶制度,即依据涉案数量以及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来确定适用相应的法律惩戒措施。
具体而言,当此类案件的涉案数量达到较大规模或者情节相对轻微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罚,同时需要依照规定,缴纳的罚款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
然而倘若此类犯罪的涉案数量相当庞大或者存在其他相关情节严重情形,则会被判处为期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且应当依法缴纳的罚款也由原来的2万元跨越提升至20万元。《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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