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操作中,若需通过法院对相关法案进行
强制执行,可依据以下操作流程进行:
首先,人
民法院应当依照既定法律程序,运用国家权力机关赋予的强制力,根据已经具备
法律效力的法案明确规定的执行内容,对民事义务方施加压力促使其切实履行所负责任,从而确保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法案并不局限于以下列举的几类:
民事判决书、
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以及支付令等等。
这些文书一旦生效,义务方就应当立即自觉履行。
如果义务方无视法律权威,拒绝履行相关责任,权利方便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
强制措施加以执行。
其次,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方面常用的方法与策略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被
申请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调查、冻结或划拨;
第二,依法扣留、提龋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第三,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并进行拍卖或者变卖;
第四,如有必要,也会采取搜查手段获取被申请执行人隐藏的财产;
第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出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品资或者单据;
最后,强制被申请执行人搬离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