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之间出现
分居状况时,其
财产分配方式如下:
当处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产生的分居情形时,通常不会对双方
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然而,若双方协商达成共识,亦可以对
离婚后的
财产分割事宜作出事先约定。
待正式
离婚手续办理之日,便可依据之前所签订的协议进行财产分配安排。
若是在婚姻已经终结的前提下产生的分居现象,应以双方先前协商达成的协议为准,若未能在协商中找到合适解决方案的话,对于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部分则无需进行分割;
至于涉及到的双方
共同财产部分,则需要由人
民法院按照实际情况来考量并遵循维护子女利益、促进性别平等以及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等基本原则做出最终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