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各
类别车辆的报废期限各有差异,具体说明如下:
(一)投入租赁运营的小型、微型出租车以及公共运输性质的中型出租车,其适用年限为8年;
而承担较大运输量的大型出租车则需运营满12年方能达到强制
报废标准。
(二)投入租赁运营的载客汽车,其适用年限为15年。
(三)用于教练教学用途的小型、中型和大型教练车,其对应的适用年限分别为10年、12年及15年不等。《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
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