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遭受损害时向要求
民事赔偿的
诉讼时效为期三年,该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明确知晓或应有可能明白自身权益受到损失以及义务方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然而若遇法律另有相关规定的情形,应依据相应法律条文进行处理。但需注意的是,当某项个人权益在被侵害之后历经二十年仍然没有得到司法保护,此种情况下,人
民法院将不对此类请求予以支持。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涉及到复杂案件或特殊案例的时候,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提出的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适当延长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