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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共同犯罪怎么认定呢

认定犯罪成立所需满足的条件包括:
首先,从犯罪主体角度出发,当事人必须年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承担能力。
若有两人或以上的行为人均未达该年龄限制,其所实施的行为便无法被判定为共同犯罪
其次,从主观层面分析,共同犯罪行为人须存在共同的犯罪意图;
再者,从客观事实层面看,各共同犯罪人在其实施犯罪时必须具备共同的行为举止;
最后,从犯罪客体对象方面判断,共同犯罪行为所侵害到的是共同的犯罪利益。
诸如,架构于28周岁的甲与28周岁的乙共同预谋以及联合攻击丙一案来说,由于他们的行为已然导致丙处于重伤状态,因此,甲与乙对于这一行为应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共同犯罪。《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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