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之后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具体的规定如下所示:1、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依据法律规定一般应当由母亲负责
抚养照料;然而如果出现以下特殊情况,父亲也可以取得
抚养权:(1)存在长期治疗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病症,使得子女无法与母亲共处;(2)抚养条件有所不足,而父亲主张让子女跟随自身生活;(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的确无法跟随母亲生活。2、父母双方签订协议,同意让未满两周岁的子女跟随父亲生活,此举不会伤害到子女的健康成长,那么这项协议将被许可。3、对于两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不管是父亲还是母亲都希望能对他们负责抚养照料,若其中一方具备了某些特定情形,则会被优先考虑给予抚养权:(1)已经完成绝育手术或因为其他因素失去生育能力的人;(2)子女与某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变更生活环境对于子女健康成长会带来显著不利影响的;(3)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却有其他孩子的;(4)子女与那一方共同生活,对于子女健康成长有益,然而另一方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病患,亦或是存在其他对子女身心健康极为不利的状况,都不适宜于与子女共
同居住。4、当父亲与母亲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分配抚养争议时,应该顾及子女的个人意愿。5、在保护子女权益的大前提之下,父母双方协议
轮流抚养子女,这是可行并获准许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