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责任主体。精神病人若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破坏财物给他人造成损失时,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明确赔偿费用支付顺序。若精神病人本人有财产,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由监护人赔偿。
(三)监护人尽责可减轻责任。如果监护人已经尽到监护职责,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具体内容如下: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