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非法销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这一
犯罪行为,其
量刑标准如下所示: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需依照规定支付相应
罚金。
若情节恶劣严重者,则重判在三年以上和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同时还须依照相关法令规定缴纳罚金。
然而,“情节恶劣”这一说法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首先,在非法采伐珍贵树木这个领域中,至少两棵受到损害或者至少有三棵珍贵树木因为被采伐而死亡才算是情节恶劣;
其次,涉及情节恶劣的非法采伐珍贵树木数量至少达到两立方米;
再次,那些在非法采伐或破坏珍贵树木活动中起到领导、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群也应当判定为情节恶劣环节之一;
最后,关于其他具有非常显著性质的
情节严重情况也都需要予以明确考虑。《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