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轻微伤是否构成
刑事案件,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亦不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问题,一般都会对肇事者采取15天以下的
行政拘留措施;
而对于恢复健康所需的必要支出以及因
误工所造成的收入损失,受害方有权要求补偿,具体包括
医疗费用、
陪护费用、
交通费用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四十三条明确记载,如果是有人
寻衅滋事、
殴打他人,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会面临5日至10日不等的行政拘留惩罚,同时还需支付至少200元至500元之间的罚款;
若是情节相对较轻,则会受到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的
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需要接受10日至15日行政拘留的惩罚,同时还需支付500元至1000元之间的罚款:
与他人结伙进行
暴力殴打、伤害他人者;
殴打、伤害残疾人士、孕妇、未满14岁的
未成年人或者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者;
纠集多人次进行殴打、伤害他人的
违法犯罪行为;
或者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性伤害多人者等等。
关于本罪的施加对象问题,其
适用范围相当广泛,无论是一般的自然人还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作为罪犯主体。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年满14周岁、但尚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如果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导致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他们仍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不满18周岁者并不是免除
刑事责任的理由,只是在法律上会考虑到他们未完全成熟的心理状态,将这一因素作为在法律裁决时衡量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的一个重要
量刑情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