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在发生
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例中,我们应当明确地认识到肇事者应负有完全的责任并接受相应的
处罚措施。
具体来说,便是
吊销其驾驶资格的处理结果。
如果这种情况进一步演变成了交通
肇事罪,并且肇事者的
逃逸行为导致他人不幸死亡,那么根据我国《
刑法》的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肇事者将面临着七年及以上
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同时,为了
保证行车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对此制定了详细的规定。
对于那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的行为,无论
情节严重与否,只要符合该规定,均可能引起
重大交通事故,严重时甚至会触犯刑法。
具体而言,此类
违法行为如情节恶劣,我们有必要严格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
追责和吊销
机动车驾驶证的惩戒。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若
行为人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那么根据此法典的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其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将会导致该行为人失去驾驶资格,而且这个惩罚是长期有效的,不仅这个惩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行,且
当事人将终身无法再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