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假币罪的法定
立案准则为:
涉案人士或组织在主观认知上明确了解所运输之货币为
伪造品,并利用诸如汽车、飞机、火车、轮船等各类交通工具,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将伪造货币从某地转移至另一地点。
在此过程中,累计面额若在人民币四千元以上但不足五万元者,应依法予以
刑事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