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到
执法机关逮捕限制人身自由时,一旦手机电量耗尽或设备损坏,那么便有可能无法保持畅通联系。在嫌疑人遭受
拘留之后,其随身携带之所有物件均将被依法没收并妥善储存于执法机构指定的保藏处之内。手机因电力消耗殆尽而导致通讯无法正常进行,实是常见之事态。《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
拘留所收拘
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
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