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条文,凡有非法携带有国家明确命令禁止持有的
管制刀具者,应根据实际情节给予相应程度的
治安处罚。
若
行为人将管制刀具带入了公共场所,依法应
加重处罚力度。
公共场所乃是法律
法规所定义的包括车站、港口、码头、民用航空站、各类商场、公园、体育场、展览馆及公共道路、广场、居民小区等在内的,以及向广大公众开放的其他公共娱乐与服务设施。
然而,私家车内部并不被视为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范畴之内。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
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
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
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