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离婚专题 > 夫妻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是否可以

夫妻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是否可以

据民政部门于今年五月十九日发布的信息显示,已获得国务院批准,自六月一日起,我国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以及四川这五个省市进行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跨省通办”之试点工作,同时,江苏.河南.湖北的武汉市以及陕西的西安市亦将参与此项政策的试点执行。试点时间为期两年。在此期间,如果涉及到的男女双方皆是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且居住地点正位于上述所提到的试点区域内,便可凭借任一方持有的居住证明,以及双方的户口本与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向发放该居住证明的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相关的婚姻登记手续;亦或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在当事人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处办理相应的婚姻登记手续。《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新修订:2024-06-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