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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这一性质严重的金融犯罪,它不仅有着复杂而严谨的构成要素要求,而且这些元素缺一不可,就如同搭建高楼大厦需准备的每一块基石那样重要。具体而言,此类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第一,犯罪主体必须具备通常法律意义上的人为主体资格;第二,从主观层面看,该罪的行为人应当是以间接故意为主导心理,且其犯罪动机应当包含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第三,此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则是信用卡的官方管理制度以及银行机构及其与信用卡相关方的公共财物所有权。最后,从客观方面来看,该罪的成立须有待行为人实施特定的信用卡诈骗活动,即进行数额较大违法行为才能实现。《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最新修订: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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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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