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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暂缓行政拘留担保人的条件有什么

作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措施的担保人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首先,该担保人须与此案无任何关联性行为;其次,担保人应享有完整的政治权益且人身自由未受任何限制;再次,担保人需在本地拥有长期的户籍以及稳定的居所;最后,还要求担保人具备充分履行担保义务的财务及个人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必须确保被担保人不会采取任何逃离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行为。若担保人未能恪尽职守,导致被担保人成功规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将面临公安部门给予的3000元以下的罚款惩戒。《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八条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最新修订: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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