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故意纵容他人
违法发售发票行为,以谋取个人私利为目的的
犯罪者,一旦他的行为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后果,如使国家的
公共利益蒙受巨大损害,那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其将面临严厉的
刑事制裁。
具体来说,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若违反了现行的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且在执行发售发票任务时,存在
玩忽职守或是故意
徇私枉法的行为,由此造成国家利益有形或无形的重大损失,则应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而如果他的行为进一步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大损失,那么他可能会面临更为漫长的牢狱之灾,即便是拘役也应该长达5年以上。《
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
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