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取保候审专题 > 批捕前能够取保候审吗

批捕前能够取保候审吗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在处理刑事案件时,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满足以下情况之一者,便可获准进行取保候审:
(1)可能必须判处罚金或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刑罚;
(2)可能须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刑罚且预设取保候审不致引起重大社会危害性的;
(3)实在患有重病无法自理、已孕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假设取保候审也不会导致公共安全风险的;
(4)在法定羁押期间已届满,仍未得出正式结论的案件,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在执行范畴上,此取保候审工作则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然而,在此法律框架中,取保候审的时间并未加以严格限制,只要满足上述申请条件即可提出申请请求。《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最新修订:2024-05-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