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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了借款的用途,借款人是否可以不按用途使用

若在借贷关系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借款目的与用途,则借款人有义务严格按照约定使用资金。
如果发现借款人违背这一规定,擅自改变借款用途,那么出借方有权立即停止发放剩余借款、提前行使权利回收已发放款项甚至解除原有的借款协议
此外,针对那些未能遵守借款合同所规定的贷款用途而擅自变更甚至滥用贷款资源的行为,贷方有权对其违规部分或所有贷款收取更高的利息以示惩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最新修订: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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