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旨在详细介绍我国对于诈骗罪进行
定罪量刑时所遵循的数额规定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诈骗罪涉及到的金额(均使用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计算)衡量标准,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
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及以上者即属于行为构成了
犯罪;
而诈骗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则被视为重大
违法行为;
如果诈骗金额达到了二十万元或更多,那么则已经处于非常严重的地步,将面临更为严厉的
刑事惩罚。
如您涉嫌其中任何一种情况,请务必及时咨询权威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此外,违反了上述诈骗规定的个人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分。
这种处分分为三个层级:
首先是针对初次犯案且数额不大的行为,依法采取三年以下的短期监禁方式,附加罚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责罚;
其次,面对数额较为庞大或存在额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期将会延长至三年以上的
有期徒刑,同样还会承受罚款等惩处方式。
而最严重的情况下,即诈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或具备其他极为恶劣情节的,可能会面临长达十年以上甚至是无期
徒刑的监禁,同时还须承担高额的罚款或
财产损失赔偿。
但是,若诈骗行为是针对与案件
当事人社会关系较为密切的亲人朋友,只要其得到了对方的谅解,通常情况下可不必按照犯罪处理,这算是比较特殊的一种情况。
但是,若是这类情况下仍需进行法律追究,具体
处理方式也需要视实际情况而灵活决定。
最后是关于
诈骗未遂的问题。
如果
行为人采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网络通信等科技手段,对众多未知对象进行诈骗活动,由于具体诈骗金额往往难以确定,但若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中的任一种时,将如同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进而定位为诈骗犯罪(未遂),予以定罪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
盗窃、诈骗、抢夺罪,为
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
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