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淫秽活动,或者在涉及到
违法犯罪行为时,可能会涉及到
刑事处罚与
行政处罚的问题。
其中,对于
嫖娼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给予
当事人十日至十五日的
拘留惩罚,同时还可对其进一步进行五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经济
处罚;
在情节较轻的情况下,当事人只需接受五天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经济处罚即可。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嫖宿对象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即便该幼女属于自愿,亦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强奸罪行;
另外,如当事人明知自身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传染病却仍从事嫖娼活动,便属于传播性病罪范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