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构主动进行了取保候审这一举措,这一现象代表着
犯罪行为的性质相对轻微,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然而,获得了取保候审权利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违反法律
法规,仍需依法依规配合
司法部门处理相关案件,严格遵守随时应召到场准备接受询问的义务。
兹介绍如下关于取保候审制度的详细内容:
取保候审是指负责侦查事务的政法机构按照法律规定责令
犯罪嫌疑人提供
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
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
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阻扰侦查过程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在实践中,该制度通常适用于
犯罪情节轻微,无需进行
拘留或
逮捕等措施,而只需对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范围作出必要限制的场合。
接下来我们来具体探讨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遵守以下五个重要规定:
第一,未经执法机构同意不得擅
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区或县城;
第二,若居住地址、职业单位及联系方式发生了变化,必须在当天二十四小时内通知执行机构知晓;
第三,如接到传讯命令,务必按时到场接受询问;
第四,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干扰
证人的作证程序;
第五,严禁销毁、篡改
证据以串通他人。
以上便是有关取保候审的基本常识概述及其具体实施步骤的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