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姻中的其中一方在
离婚协议签署后未能履行其义务,那么另一方有权向法庭
提出诉讼。经过法院裁决之后,若对方依旧未能履行其责任,另一方仍可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尽管离婚协议书对于双方具备着法律意义上的束缚力,然而它并不具备
强制执行力,也无法因离婚协议而向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的协议意味着具有法定的强制性,倘若对方未能主动履约,
当事人即可据此权力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
发生纠纷提
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