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身份证遗失可能会被他人冒用,所以当个人身份证件遗失之后,我们必须尽快前往
户籍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申告并申请遗失补领手续。
办理这样的遗失补领业务,实际上就是在向公安机关告知您所持有的证件丢失的事实,因此并不需要额外办理挂失或者登报声明等手续。
然而,如果您的身份证已经丢失,那么您可以选择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补办,同时也可以考虑在当地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或者直接前往派出所开具挂失证明。
这两种方式都是为了防止在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下,有人利用您原来的身份证从事非法活动,而以上提到的两种证明文件则可作为您免责的重要依据。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