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侵财
犯罪,其指涉的对象主要是“公”与“私”两种类型的财物占有者,即财物的所有权人和保管权人。
其犯罪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使用
暴力行为、恐吓或者其他手段来威胁受害者,进而达到剥夺他们对财物的控制,抢占这些财物的目的。
所谓的
暴力,是指出于犯罪意图,
行为人对
受害人的身体造成直接的攻击或强制行为,以压制对方的抵抗力,从而实现
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抢劫罪中,暴力并非唯一的行为方式。
其他的方法,则是指除用力打击和强制外,能让受害人丧失抵抗能力或无法进行反抗的方式。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若行为人以暴力、恐吓或其他手段实施抢劫活动,并且犯案金额超过一定范围,那么他将会受到三至十年内的监禁及相应的罚款惩治。
同时,根据不同的
犯罪情节,还可能面临十年以上尺度的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同样伴有罚款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
处罚措施。
上述列举的犯罪情节中,包括但不限于入室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作案、攻击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前后多次或是总计金额超过一定额度的抢劫案件等等。
当行为人构成抢劫罪时,其可以进行辩护的方向大致包括:
1.若行为人有
自首或者
立功等情况发生,他们可能获得从轻或是减轻的
刑事处罚;
2.如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意程度与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
3.如果犯罪人对自己所做所为的悔过之心清晰明确且认错态度良好。
法院在衡
量刑罚轻重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犯罪人的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大小、是否曾有
累犯记录、是否有自首、立功等减轻犯罪惩处的情节,以及被告人本人的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