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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应该由谁提起诉讼

在我国,针对重婚犯罪诉讼程序方面,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享有提起此类诉讼权利的当事人共有两位,其一是受害者本人,而另一方则为国家检察机关。
具体而言,根据刑诉法的明确界定,当重婚罪行发生时,受害者有权以个人名义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
若遭到侵犯选择向当地公安机构报案的情况下,公安部门理应依照法定程序展开侦查工作,同时由国家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法律公权力进行公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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