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针对
重婚犯罪的
诉讼程序方面,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
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享有提起此类
诉讼权利的
当事人共有两位,其一是受害者本人,而另一方则为国家检察机关。
具体而言,根据刑诉法的明确界定,当重婚罪行发生时,受害者有权以个人名义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
刑事自诉;
若遭到侵犯选择向当地公安机构
报案的情况下,公安部门理应依照法定程序展开侦查工作,同时由国家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法律公权力进行
公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
结婚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
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
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
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