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若
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速度超过了规定时速的百分之五十,则会遭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判处的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
罚金处罚,并有可能面临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后果。同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也明确指出,如果因为其它各种原因而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但未
满二年期限的驾驶员,是不能够申请重新取得驾驶资格的。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其中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主要指的就是
超速行驶所导致的
违章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
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
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