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通常遵循单亲方负责照料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而另一方则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妇在终止婚姻关系之后应考量包括生活压力及子女成长等多方面因素,由未直接照顾未成年子女的单亲方承担抚养费。关于此种情况下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以及支付期限,应由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若双方就有关问题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则可提交法庭进行裁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