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中的具体要求,关于
专利许可合同的备案事宜,受理方应为国家
知识产权局。
因此,若您希望对此类合同进行备案,敬请向我们提出申请并同时
递交相关的材料以供审核和审批。
在您提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时,严格按照以下步骤操作即可:
首先,需要您提交涵盖所有对应信息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由许可人或其授权的专利
代理机构亲自签封,以确保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其次,附上原件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供审查评估;
再次,为了准确了解合同双方的真实身份,我们还需要您提供各自的
身份证明文件;
最后,若是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则需附上明确阐述
代理权限范围的委托书,以及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补充资料。《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5条规定:
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