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组织卖淫罪如何才能判的最轻

组织卖淫罪如何才能判的最轻

关于涉及组织卖淫罪名的被告方,倘若他们能主动投案并具备明显的立功情节,我国的法律机构将以最低限度来对此类罪犯予以惩处。
投案自首在此意为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即前往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如实地交代和陈述自身所犯罪行。
至于立功,它则代表着犯罪分子揭露他人的犯罪事实,经核实确凿无疑,抑或是提供了关键性的线索,进而协助警方成功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新修订:2024-05-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