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针对欠条的法律诉求时限为三年。
欠条,即经济往来中基于特定经济结算方式所产生的债务关系凭证,例如买卖、侵权损害赔偿、劳资等形成的拖欠款项情况,由欠债方据此向债权人出具货币结算的客观依据。
法律明确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对于已经注明偿还欠款日期的欠条,其诉讼时效期限自注明之日起计算;
而对于未注明偿还欠款日期的欠条,其诉讼时效期限则自欠债方出具欠条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