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性质方面,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
诉讼行为,其本身并不具备惩罚性的属性;
而
行政拘留实际上属于一种行政制裁措施,不仅具有惩罚性,而且同时兼具教育意义。
2. 从法律依据来看,刑事拘留主要是依照
刑事诉讼法所作出的相关规定;
相比之下,行政拘留则主要遵循《
行政处罚法》以及《
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
法规的规定。
3. 在适用对象方面,刑事拘留主要适用于
刑事案件中
涉嫌犯罪的
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而行政拘留则主要针对那些存在
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员。
4. 在
羁押期限方面,一般而言,
刑事诉讼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4天。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
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7天;
然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仅为15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
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
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