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版发票禁止重复开具。
对于因开具过程中出现错误等原因而未能及时向购买方递交专用发票的情况,销售商须于所开具错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所属税务监管部门提交申请表格,并详细注明申请理由及相应的蓝字专用发票相关信息。
同时,还需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书面声明文件,该文件必须明确阐释具体理由、错误发生项目及其更正后的正确内容。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