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
分居系指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双方在维持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终止共
同居住,各自独立构建个人生活模式的现象。
在常规情境中,即便夫妻仍共同居住于同一屋檐之下,但若双方已形成分房而居、互不干扰的状态达到了两年以上,则从法律层面便可将此视为合法的夫妻分居。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