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是指持有人以
非法占有的意图为动机,违反了
信用卡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通过
欺诈手段来利用信用卡进行
违法活动,从而获取到
数额较大的财务利益。
为了有效地避免遭受信用卡诈骗的侵害,我们需要牢记以下几个重要的防范要点:
首先,不要轻易相信来自手机的各种信息;
其次,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刷卡密码;
最后,建议您设定适当的支付限额。
关于信用卡的透支问题,这里需要做一个详细的解释。
所谓信用卡的透支,是指当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的信用卡账户上的资金不足甚至已经没有剩余资金的前提之下,只要得到了银行的批准,持卡人依然可以继续使用这张信用卡去完成各种消费行为。
信用卡的透支,实质上是银行为了方便持卡人的生活而提供给他的一种消费信贷服务,也就是说,允许持卡人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预先进行消费活动,等到日后再由持卡人自行补足资金,并且按照相应的规定,缴纳一定的利息费用。
然而,在我国国内的各个发卡银行基本上都设定了允许持卡人在一定限额内进行短期的善意透支这样一种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有部分不良分子会利用银行信用卡具有透支功能这个特点,怀着非法占有的念头,在受到发卡银行
催收的情况之后仍然拒绝归还透支款项,或者在大量透支之后选择潜逃并隐藏真实身份,以此来逃避偿还
债务的责任。
这种行为就被称之为“利用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诈骗
犯罪。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