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领域包括
刑事技术鉴定、
人身伤害的
医学鉴定、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扣押物品的
价格鉴定、文物鉴定、珍贵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
违禁物品及危险品鉴定以及电子数据鉴定等等。
然而,刑事技术鉴定的范畴必须严格限定在与案件调查相关的物品、文件、电子数据、痕迹、人体、尸体等方面。
刑事技术鉴定工作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刑事技术部门或其他专职人员负责执行。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全文》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鉴定,是指为解决案(事)件调查和
诉讼活动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的鉴定人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成果与技术方法,对人身、尸体、生物检材、痕迹、文件、电子数据、物品等进行检验、鉴别、判断,并出具鉴定意见的科学实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