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必会得到法定
缓期执行。
依据我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向
司法机关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
犯罪事实者,在量罪
处罚过程中可适度给予其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同时取保候审仅为针对
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项
刑事强制性举措,此与最终应当承担的
刑事责任并无必然性的关联。
而能否判处
缓刑,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是否满足我国刑法典第七十二条所规定的
缓刑适用的特定要求。
倘若符合相关条件,才有望被宣告缓刑,反之则无法适用缓刑。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
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
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