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实施减资之法定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原有的公司资本额过高,或者资本形式过于丰盈时,继续维持现有资本额度将可能导致资本资源在公司内部出现闲置或被浪费的现象,这无疑对资本效能的充分发挥构成潜在障碍,同时还会给股利分配带来额外压力。
其次,若公司连续多年承担巨额亏损,使得其资本总额与实际资产之间的差距日益拉大,那么公司资本原本用以展示企业信用水平的法律意义将日趋减弱,与此同时,作为股东,由于公司财务状况一直未得到显著改善,他们也无法获得应得的投资回报率。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