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机动车责任保险的赔偿问题上,首先遵循的是交强险的保障额度进行偿付。
倘若理赔金额超过了此额度,那么将会启动使用第三者保险的保障额度以完成赔偿任务。
但是,若第三者保险的保障额度也无法完全覆盖理赔需求,那么超出部分则需要由肇事驾驶员自行支付。
此外,如果被保险车辆仅仅购买了交强险,那么在理赔金额超过了交强险保额之后,超过部分依然需要由肇事驾驶员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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